2015-05-13
从体系化角度看上海工业设计
   一般的民事法律是性立法在我国民法典不仅是头,是现行民事立法的大群体的基本规律,所以法律内容的规则必须考虑的大组之​​间的相互作用民事法律问题。大集团民法的立法,包括三组领域的立法:一种是属于固有的传统民法的立法领域,包括债务法或债权法,物权法,家庭法(主要是在我们的国家婚姻法)中,继承法等法律法规;其次,以前称为组民法的特别法,包括商业团体(包括公司法,票据法,破产法),知识产权法的社区,这两个领域是民商法的最戏剧性的发展系统;三是基本规则必须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但还没有被列入法律,民事法律制度,如适用法律,信托法,而目前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规则是由经济定义法律涉及到一些自然资源物权法团。
 
  
  考虑到中国民事法律的现行立法大群体的存在,尤其是大陆法系民法的一般原理,现在应该在以下两个主要问题:一是什么应该被纳入民法典的法律?什么应该被写入民法通则?其次,包括在如何解决法律制度之间的逻辑关系民法典民法的一般原则,而不是?在民事诉讼在18世纪和19世纪的时代,人们提出了一种大型民用码,被并入整个公民权利,以达到加强公权的目的。 “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都是这一理念的产物。但是,即使在那个时候解决不了商法组的问题转化为民法。集团现时代变了,商法,知识产权法团出现,因为其他国家对自然资源如土地,矿藏,森林,加强理性的控制和上升了很多特殊规格的民权组织。这种情况是民法程序的时间,这是不可能满足解决不了的问题,这是我们的时间来研究一般民事法律和民法汇编立法来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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